灵枢官针篇刺法的几处重要失误 甲: “失针之宜,大者大泻,小者不移。已言其过,请言其所施。” 太素作“夫针之宜”,下同。则大者大泻,正确,小者不移,则非针宜。结合下文“已言其过”则上文应为“失针之宜”,下接不泻、不移。 甲修正文本: “失针之宜,大者不泻,小者不移。已言其过,请言其所施。” 乙丙: “五曰扬刺,扬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,而浮之,以治寒气之搏大者也。” “十曰阴刺,阴刺者,左右率刺之,以治寒厥;中寒厥,足踝后少阴也。” 校注: 今本【甲乙经】: 五曰扬刺。扬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而浮之,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。 十曰阴刺。阴刺者,左右率刺之,此治寒厥中寒者,取踝后少阴也。 新校正引甲乙经:“阳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。阴刺者,左右卒刺之。”又云“按别本卒刺一作平刺”。 可见甲乙经在林校以后被肆意的改动:阳刺改为杨刺,卒刺改为率刺。改动后与今本灵枢同,显然是据灵枢文本改动甲乙。 【太素】: 五曰阳刺。阳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而浮之,以治寒气,气之博大者也。 十曰阴刺。阴刺者,左右卒刺之,此治寒厥,中寒厥,取踝后少阴也。 杨注:寒气博大之病,正一傍四,内针浮而留之使温,故曰阳刺。有作“极刺”,错也。少阴,踝后足少阴脉也。病寒厥者,卒刺于阴,故曰阴刺也。 王洪图按:二“阳刺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扬刺”。“寒气”《甲乙经》作“寒热”。二“气”字《灵枢》不重;《甲乙经》均无。注“极”字,仁和寺本残,观其剩余,似“极”字,盛文堂本作“极”。“卒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率”。“中寒厥”《甲乙经》作“中寒者”。注“踝”字,仁和寺本缺;“卒刺于阴”,“阴”字亦缺,皆据盛文堂本补。 乙丙修正文本: “五曰阳刺,阳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,而浮之,以治寒热之搏大者也。” “十曰阴刺,阴刺者,左右卒刺之,以治寒厥;中寒厥,足踝后少阴也。” 丁戊己庚: 六曰直针刺,直针刺者,引皮乃刺之,以治寒气之浅者也。 七曰输刺,输刺者,直入直出,稀发针而深之,以治气盛而热者也。 八曰短刺,短刺者,刺骨痹,稍摇而深之,致针骨所,以上下摩骨也。 五曰输刺,输刺者,直入直出,深内之至骨,以取骨痹,此肾之应也。 校注: 十二曰赞刺,赞刺者,直入直出,数发针而浅之,出血,是谓治痈肿也。 “直入直出,数发针而浅之”与“直入直出,稀发针而深之”为对文,深浅和稀数对称的操作方法。 短刺,短者不长也,则“深之”必误。结合下文最后一刺法,输刺“深内之至骨”,故为输刺错简为短刺;“引皮乃刺之,以治寒气之浅者也”方符合浅刺,故为短刺法错简至于直针刺;直针刺错简到七曰输刺,且最后的一条输刺涉上误增“直入直出”四字。 丁戊己庚修正文本: 六曰直针刺,直针刺者,直入直出,稀发针而深之,以治气盛而热者也。 七曰输刺,输刺者,刺骨痹,稍摇而深之,致针骨所,以上下摩骨也。 八曰短刺,短刺者,引皮乃刺之,以治寒气之浅者也。 五曰输刺,输刺者,稍摇而深内之至骨,上下摩骨以取骨痹。此肾之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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